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03.“说,你的儿媳他玛作了妓女”表此时的一种觉知,即:若说他们之间存在任何婚姻之物,这是一种虚假。这从“说”、“作了妓女”和“儿媳”的含义,以及“他玛”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说”是指觉知,如前所述(4892节);“作了妓女”是指虚假(2466, 2729, 3399, 4865节);“他玛”是指代表性教会的内在,如前所述(4864节);“儿媳”是指教会的真理(4843,4869节)。因此,“说,你的儿媳他玛作了妓女”这句话表示此时的一种觉知,即:若说他们之间存在任何婚姻之物,这是一种虚假。这一切的含义可参看前文(4864-4866节),即:犹太民族出于其宗教表象将教会的内在仅仅视为一个妓女,将其讲道和由此而来的生活仅仅视为淫乱,因为那些仅局限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不会以任何其它方式看待教会的内在。他们称虚假为真理,称真理为虚假。原因在于,没有人能唯独凭外在看到某事是假还是真,只能凭内在。必须有一个内在视觉能对外在视觉所看到的事物作出判断;为做出这类判断,内在视觉必须完全处于天堂之光。不过,除非此人拥有对主之信,并且这信引导他阅读圣言。
犹太民族局限于没有内在的外在,因而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这一事实从他们的教导明显看出来,即:仇恨敌人是可以的;也可从他们的生活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仇恨所有不属于其宗教表象的人。当以野蛮残忍的方式对待外邦人,也就是说,将他们所宰杀之人的尸体暴露出去,任由野兽或飞鸟吃尽,切割活人,用铁耙和铁斧把他们砍成碎片,或叫他们经过砖窑(撒母耳记下12:31)时,他们甚至以为他们正在取悦并事奉耶和华。此外,按照他们的教导,要几乎以同样的方式对待由于某种原因而被宣称为敌人的盟友。由此很清楚地看出,他们的宗教表象中根本没有任何内在之物。如果那时有人告诉他们说,这种行为违背教会的内在,他们就会回答说,这是一个虚假。他们只局限于外在,完全不知道何为内在,并过着一种违背内在的生活;这一事实也可从主在马太福音(5:21-48)中的教导明显看出来。
4906.“拉出她来,把她烧了”表它应被灭绝,即他玛所代表的教会内在应被灭绝。这从“拉出她来,把她烧了”的含义清楚可知,“拉出她来,把她烧了”是指被灭绝。“拉出来”论及真理,“烧了”论及要被灭绝的良善。“烧”论及良善的灭绝,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原因在于,“火”和“火焰”在灵义上表示良善,因而“热”表示对良善的情感;但就反面意义而言,“火”和“火焰”表示邪恶,因而“热”表示对邪恶的情感(1297, 1861, 2446节)。此外,良善实实在在是属灵之火,赋予生命的属灵之热由此放射出来;邪恶也是火,焚毁人的热由此放射出来。凡将注意力转向这个问题,并反思它的人都能清楚看出,爱之良善是属灵之火,对该良善的情感是属灵之热。事实上,人若深入思考人的生命之火和热出自何处,就会发现爱是它的源头;因为一旦爱停止,人就变冷;而爱越在他里面增长,他就变得越温暖。除非人的生命之火和热出自这个源头,否则他根本不可能拥有生命。但产生生命的这属灵之火或热却在恶人当中变得一团焚毁的烈火,因为对他们来说,它就转化为这种火。在没有理性的活物或动物当中,属灵之热同样流入进来,并带来生命,但这生命照在其器官形式中的接受而各异,因此,它们的知识和情感是与生俱来的,如蜜蜂和其它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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